黔江区法院今年累计执行到案款2.32亿元

时间: 2024-12-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550

本网讯(通讯员 李娟 杨非)执行案款管理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近日,黔江区法院召开执行案款管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情况及规范化管理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黔江区法院近年来持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把好案款入口、期限、支付三道关,逐步化解案款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有效提升执行案款管理质效,实现案款管理高效规范运行。1月1日至11月30日,该院累计执行到案款8270笔2.32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0277笔2.75亿元,案款发放合规率97.47%,案款发放平均用时8.49天。

在严把案款“入口关”、确保案款入账明晰方面,该院坚持案款专人专户,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立案后生成与被执行人相对应的子账户,以此作为收支对应被执行人案款的唯一账户,从源头控制案款流向。今年新生成子账户6000余个,子账户使用率达134.21%。同时及时把控案款流向,裁定变更所有已发出且只载明总账户的扣留、提取法律文书,将所有总账户变更为对应子账户,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并提醒告知,提前拦截、分流拟转入总账户的案款。截至目前,已发出变更法律文书46份,其中变更提取社保收款账户账号92个。

在严把案款“期限关”、防范案款堆积超期方面,该院实施“1+5+N”案款管理模式,即1名案款管理专员入驻财务室,5个实施组设案款联络员紧跟该组案款到账、认领、提存、支付进度,N个承办人对承办案件案款管理负第一责任,坚持案款到账必领、限3日必付、临期必预警、超期必通报“四必”原则,尽力压缩案款支付用时。截至目前,共发布案款临期预警50余次,有效避免案款堆积超期。

在严把案款“支付关”、杜绝案款违规发放方面,该院健全廉洁队伍建设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时刻强化干警廉洁意识,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坚持向案外人付款合议制,除支付合理费用外,原则上不允许向案外人支付案款,若确有必要需向案外人支付的,必须提交案款分配方案、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交由合议庭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合议庭笔录,且报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支付,并将上述材料附卷存档以备查阅。今年共向案外人付款审批组成合议庭讨论共20余次,其中决定不同意向案外人支付案款6次。实行大额案款支付双审制,5万元以下的案款线上单审即可,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案款实行“线上+线下”双审,今年以来,共计对380笔9129.76万元案款进行双审,有效避免了案款违规发放风险。

下一步,黔江区法院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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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法院今年累计执行到案款2.32亿元

本网讯(通讯员 李娟 杨非)执行案款管理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近日,黔江区法院召开执行案款管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情况及规范化管理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黔江区法院近年来持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把好案款入口、期限、支付三道关,逐步化解案款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有效提升执行案款管理质效,实现案款管理高效规范运行。1月1日至11月30日,该院累计执行到案款8270笔2.32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0277笔2.75亿元,案款发放合规率97.47%,案款发放平均用时8.49天。

在严把案款“入口关”、确保案款入账明晰方面,该院坚持案款专人专户,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立案后生成与被执行人相对应的子账户,以此作为收支对应被执行人案款的唯一账户,从源头控制案款流向。今年新生成子账户6000余个,子账户使用率达134.21%。同时及时把控案款流向,裁定变更所有已发出且只载明总账户的扣留、提取法律文书,将所有总账户变更为对应子账户,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并提醒告知,提前拦截、分流拟转入总账户的案款。截至目前,已发出变更法律文书46份,其中变更提取社保收款账户账号92个。

在严把案款“期限关”、防范案款堆积超期方面,该院实施“1+5+N”案款管理模式,即1名案款管理专员入驻财务室,5个实施组设案款联络员紧跟该组案款到账、认领、提存、支付进度,N个承办人对承办案件案款管理负第一责任,坚持案款到账必领、限3日必付、临期必预警、超期必通报“四必”原则,尽力压缩案款支付用时。截至目前,共发布案款临期预警50余次,有效避免案款堆积超期。

在严把案款“支付关”、杜绝案款违规发放方面,该院健全廉洁队伍建设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时刻强化干警廉洁意识,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坚持向案外人付款合议制,除支付合理费用外,原则上不允许向案外人支付案款,若确有必要需向案外人支付的,必须提交案款分配方案、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交由合议庭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合议庭笔录,且报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支付,并将上述材料附卷存档以备查阅。今年共向案外人付款审批组成合议庭讨论共20余次,其中决定不同意向案外人支付案款6次。实行大额案款支付双审制,5万元以下的案款线上单审即可,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案款实行“线上+线下”双审,今年以来,共计对380笔9129.76万元案款进行双审,有效避免了案款违规发放风险。

下一步,黔江区法院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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