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爽)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力、判断力、注意力,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2月8日,荣昌区安富街道发生一起追尾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肇事一方系酒后驾车。 当日21时许,赖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荣昌区安富街道广双路加油站时,当时赖某正常行驶在道路上行驶,突然车辆一颠簸,后被推行至对向车道;后方追尾车辆沿着道路中线前行数米远后停下。 经民警调查,张某某驾驶黑色小型汽车行驶至加油站路段时,酒劲上头,径直撞上了前方车辆。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民警对张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吹气结果为178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