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你会习惯先观察后方来车,再下车吗?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这就是“开门杀”。 11月29日17时20分许,黄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搭乘徐某,行驶至大足区龙水镇缔景春晓小区对面,乘坐人徐某未观察后方来车直接开车门,导致后方一辆由何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搭乘何某来不及避让,直接撞上车门,至车辆和人一起往前弹飞出去,与后方一辆由曾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黄某和徐某受伤。 黄某临时停车开门时,妨碍他人通行;曾某驾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黄某承担主要责任,曾某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多一点细心,少一分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