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行人兰某自己好好地站在路边等候公交车,结果猝不及防被撞飞倒地滑行而来的电动二轮车撞到,身体受到轻微伤害,吓得不轻。 当天下午,曾某驾驶小车沿铜龙路由万古镇往雍溪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铜龙路石堡村路段时,未观察前方对向车道状况,就在蒋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二轮车旁进行超车,结果面对迎面驶来的其他车辆时,一下慌了手脚,在赶紧往右打方向准备驶回原来车道进行避让时,由于车辆根本刹不住,将蒋某连人带车撞飞并滑行十多米远。蒋某倒地滑行过程中,又将路边行人兰某撞翻,事故导致兰某受轻微伤害,蒋某因按照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未受到任何伤害。 曾某驾车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曾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严禁在弯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进行超车;在超车时,要与前车保持一定车距,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提前开启转向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果断超车,超完车后迅速驶回原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