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员张某驾车行驶时,货车尾部挡板脱离,刮擦到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将隔离护栏上的隔离管撞掉。张某没有报警,驾车逃离现场。民警仅用3个小时破案,张某受到了处罚。 12月9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碧湖路道路中间的交通隔离设施损毁,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调取周边交通监控查找逃逸车辆。 经调取监控发现,当日11时5分,一辆红色大货车沿碧湖路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该车尾部挡板突然脱离,并将道路中间的隔离桩上面的隔离管撞掉。然而,该车驾驶员下车查看后,将道路上的隔离管整理了一下,把货车的尾部挡板固定后,驾车驶离了现场。 民警调取周边摄像头监控,最终核实到该车的车牌号,发现其是某货运公司的车辆,锁定肇事驾驶员。民警通过调查,立刻联系张某,让其立即前往双凤大队接受调查。张某没想到距事发仅3个小时,民警就找到了他,很快赶到双凤大队队部接受调查。 在队部,张某向民警交代,他在这家货运公司上班多年,公司对于出事故的驾驶员除了正常的保险理赔外,还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且还会影响年终奖,因此发生事故后,他见附近没人看见,就抱着侥幸驾车逃离了现场。 此次事故张某存在车厢没有关好行车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民警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1300余元。 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张某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张某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安全第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切不可逃逸,否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通讯员 贺佳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