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余松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现场,一辆红色轿车与一辆黄色拖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道路标识和隔离设施受损明显。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红色轿车驾驶员李某违规变道所致。当天下午,李某驾车沿余松路行驶,导航提示他需要右转入余松一支路时,他才发现自己走错了道,于是赶紧向右连续变三条道,结果与正常行驶的拖车相撞。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李某违规变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驾驶员李某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连续变换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车道,很容易出事故,驾驶员如需变更到相邻车道以外的第三条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的车道,待车身安全进入相邻车道,观察第三车道并确认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确保安全后,才能变更进入第三条车道。 通讯员 张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