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桃源大道碧湖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王某闯红灯所致。事发时,王某着急驾车去办事,当行驶至桃源大道碧湖路一红绿灯路口时,他见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但还是抱着侥幸驾车冲进路口,结果与一辆正常直行的面包车相撞。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9000元。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驾驶员王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行经路口请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做到“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安全才是最快的路。 通讯员 丁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