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西站北落客平台开展错时执法时,发现一川籍车正在下客。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车上乘客均从四川广安到重庆西站,其中1名乘客已向该车驾驶员支付120元车费。驾驶员王某声称其驾驶的是网约车,却无法提供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为逃避处罚,王某谎称其未带任何证件。执法人员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核实,结果却查无此人。眼看无法遮掩,王某承认了该车的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转非。 执法人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因其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处以行政处罚,且因其一年内第三次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处罚,按规定将其移交给辖区交巡警进行处理。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