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交通环境 严查“飙车炸街”

时间: 2024-12-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372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为有效净化交通环境,全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紧盯“飙车炸街”“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永川警方打掉“飙车炸街”团伙14个,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案件197起,暂扣86台、处罚78人。

11月1日23时许,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居民举报称,永川区文昌路有人集聚飙车炫技、炸街扰民。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民警采取警便联合、前方设卡的方式将4辆摩托车拦截。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4名驾驶人均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对4辆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对摩托车驾驶人朱某、曾某、刘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各处以罚款550元的处罚;对摩托车驾驶人阳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的处罚。

12月9日,该支队接到举报称,一辆疑似改装排气管的摩托车经常在城区萱花路路段炸街扰民,并提供该车的车牌号等信息,希望交巡警依法教育处罚。

接到举报后,第一勤务大队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展开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取证,民警锁定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为被举报涉嫌违法车辆,与车主李某取得联系,要求其立即到支队接受调查。在举报线索视频及确凿的证据下,李某主动承认并配合检查。经现场核查,李某非法改装了摩托车的排气管,使其行驶时噪音较大。民警依法对该摩托车排气管的改装零件进行拆除并收缴,督促其恢复原样,对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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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交通环境 严查“飙车炸街”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为有效净化交通环境,全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紧盯“飙车炸街”“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永川警方打掉“飙车炸街”团伙14个,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案件197起,暂扣86台、处罚78人。

11月1日23时许,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居民举报称,永川区文昌路有人集聚飙车炫技、炸街扰民。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民警采取警便联合、前方设卡的方式将4辆摩托车拦截。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4名驾驶人均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对4辆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对摩托车驾驶人朱某、曾某、刘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各处以罚款550元的处罚;对摩托车驾驶人阳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的处罚。

12月9日,该支队接到举报称,一辆疑似改装排气管的摩托车经常在城区萱花路路段炸街扰民,并提供该车的车牌号等信息,希望交巡警依法教育处罚。

接到举报后,第一勤务大队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展开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取证,民警锁定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为被举报涉嫌违法车辆,与车主李某取得联系,要求其立即到支队接受调查。在举报线索视频及确凿的证据下,李某主动承认并配合检查。经现场核查,李某非法改装了摩托车的排气管,使其行驶时噪音较大。民警依法对该摩托车排气管的改装零件进行拆除并收缴,督促其恢复原样,对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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