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双龙西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陈,其于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陈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应朋友邀约在回兴聚餐,席间喝了几瓶啤酒。散场后已接近深夜23时许,他认为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巡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陈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陈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均属于“二次酒驾”,违法驾驶员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酒驾之前,三思后行,勿存侥幸,时刻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通讯员 丁小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