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4-12-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322

□ 幸坤均

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基层统计调查队伍身处统计工作一线,肩负着精准采集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重任,新修改统计法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加明晰的规范与指引,其对于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科学性与严肃性意义非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当下及未来工作开展的关键。

突出党的领导

领悟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在统计工作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此次新修改的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条,强调党在统计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这是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基石。于基层调查队而言,党的领导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将党的理论学习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校准方向,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精准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

把握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直是统计工作的顽疾,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新修改统计法聚焦这一突出问题,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能够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基层调查队作为数据源头,直面统计造假风险口,筑牢防线至关重要。严格源头数据“关卡”。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方案,数据采集环节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查校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控、纠错纠偏,防范数据“带病”入库。拉紧内部监督“缰绳”。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从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到上报评估,层层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各环节责任到人、留痕可溯,对数据异动、存疑数据深挖根源,一查到底,对违规干预、编造虚假数据行为“零容忍”。磨砺执法监督“利刃”。加大统计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主动接受上级统计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线索迅速核查、严肃处理;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通过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联动等机制,让统计监督与党纪监督、审计监督等紧密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从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基石。

狠抓学习宣传

确保新修改统计法落地生根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坚持分级分类做好学习宣传,是确保新修改统计法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各部门各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使领导干部精准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抓住统计工作人员这个“中坚力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对新修改统计法内涵与要求的理解;在年报会、业务培训时加强辅助调查员的普法培训,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筑牢法治“底气”。抓住统计调查对象这个“重点人群”。在线上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图文、短视频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在线下通过调查访户、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嵌入式”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月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形成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在新时代统计新征程上,新修改统计法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基层统计工作者应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以学促行、以宣聚势、以干增效,让新修改统计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统计事业稳健前行贡献基层磅礴力量。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

□ 幸坤均

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基层统计调查队伍身处统计工作一线,肩负着精准采集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重任,新修改统计法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加明晰的规范与指引,其对于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科学性与严肃性意义非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当下及未来工作开展的关键。

突出党的领导

领悟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在统计工作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此次新修改的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条,强调党在统计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这是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基石。于基层调查队而言,党的领导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将党的理论学习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校准方向,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精准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

把握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直是统计工作的顽疾,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新修改统计法聚焦这一突出问题,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能够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基层调查队作为数据源头,直面统计造假风险口,筑牢防线至关重要。严格源头数据“关卡”。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方案,数据采集环节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查校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控、纠错纠偏,防范数据“带病”入库。拉紧内部监督“缰绳”。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从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到上报评估,层层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各环节责任到人、留痕可溯,对数据异动、存疑数据深挖根源,一查到底,对违规干预、编造虚假数据行为“零容忍”。磨砺执法监督“利刃”。加大统计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主动接受上级统计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线索迅速核查、严肃处理;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通过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联动等机制,让统计监督与党纪监督、审计监督等紧密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从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基石。

狠抓学习宣传

确保新修改统计法落地生根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坚持分级分类做好学习宣传,是确保新修改统计法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各部门各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使领导干部精准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抓住统计工作人员这个“中坚力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对新修改统计法内涵与要求的理解;在年报会、业务培训时加强辅助调查员的普法培训,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筑牢法治“底气”。抓住统计调查对象这个“重点人群”。在线上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图文、短视频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在线下通过调查访户、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嵌入式”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月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形成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在新时代统计新征程上,新修改统计法为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基层统计工作者应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以学促行、以宣聚势、以干增效,让新修改统计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统计事业稳健前行贡献基层磅礴力量。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