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交巡警查处两起客车超员交通违法案例

时间: 2024-12-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63

在日常出行中,个别驾驶人和乘客安全意识不足、心存侥幸,认为“开车时多载一两个人没关系”,可不论多载几个人,只要超员驾驶就属于违法。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现将近期查处的超员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12月15日,民警在318国道1941公里路段开展路面勤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3****中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指挥该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超员1人。

12月15日,民警在318国道1937公里路段开展路面勤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0****中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指挥该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超员1人。

民警对驾驶员游某和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两人的超员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对车上的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超员”常见误区>>>

误区一:多带小孩不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不要把孩子置于险境。

误区二:开车超员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没有受到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

误区三: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可以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梁平公安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拒绝超员违法,搭乘车辆抵制超员载人。切勿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之中。

通讯员 李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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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交巡警查处两起客车超员交通违法案例

在日常出行中,个别驾驶人和乘客安全意识不足、心存侥幸,认为“开车时多载一两个人没关系”,可不论多载几个人,只要超员驾驶就属于违法。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现将近期查处的超员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12月15日,民警在318国道1941公里路段开展路面勤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3****中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指挥该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超员1人。

12月15日,民警在318国道1937公里路段开展路面勤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0****中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指挥该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超员1人。

民警对驾驶员游某和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两人的超员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对车上的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超员”常见误区>>>

误区一:多带小孩不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不要把孩子置于险境。

误区二:开车超员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没有受到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

误区三: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可以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梁平公安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拒绝超员违法,搭乘车辆抵制超员载人。切勿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之中。

通讯员 李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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