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正义)12月18日,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内环快速路赖家桥立交上道口开展酒醉驾整治工作,22时06分许,在对一位小车驾驶员牟某呼气快测时发现有酒精,于是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值为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酒精测试结果,驾驶员牟某后悔不已,称自己该被查处,都怪自己为了节省代驾费用。 原来,牟某当晚和公司同事在渝北新牌坊聚餐,席间喝了5瓶啤酒,晚饭结束后准备找代驾回沙坪坝大学城,但一看代驾费用较高就舍不得花钱,心想这么晚了应该不会遇到警察,便壮着胆子驾驶车辆从新牌坊出发,在行驶到内环快速路赖家桥立交被民警查获。 牟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民警对其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进行了法律法规的教育,牟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一定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