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接报警称,距离袁驿收费站几百米处有一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在G5515张南高速下道往袁驿方向发现了停靠的小车,车后未设置警示三角警示牌。 待民警下车设置好警示锥筒后上前查看,发现车上竟没有人,车门也未上锁关闭,呼叫也没人应答,便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几经波折,终于通过收费站监控发现该车驾驶员踪迹,随后电话联系上该车驾驶员,并在袁驿收费站见到了气喘吁吁的驾驶员。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刘某从梁平上道前往袁驿老家,在快要下道时才发现车辆没有油了,心想着距离不远,就从高速公路匝道步行下道至袁驿镇上的加油站加点油,再拿回高速公路给汽车加油,便出现开头的一幕。 最终,民警对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由于刘某驾驶证之前已被扣10分,同时对刘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的违法行为开具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 重庆交巡警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切勿随意占用,如遇车辆故障或事故占用应急车道时,应立即打开车辆双闪,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在车辆后方150米远设置三角警示标志。 通讯员 唐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