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县法院悦崃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齐发力,通过“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某雇佣刘某务工,刘某在工作时左手食指受伤。治疗期间,陈某主动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但双方就残疾赔偿金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引发矛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纠纷,悦崃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快速厘清案件事实,倾听双方诉求,多角度释法明理、提示诉讼风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由陈某支付2.3万元的赔偿协议,陈某当场兑现1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尽快履行。 下一步,石柱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一庭两所”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力量,协同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徐平 通讯员 马利雪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