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作为政法综治成员单位,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从今日起,本报推出“我们是平安的守护者”系列报道,将石柱县部分政法综治成员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服务群众放在首位,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展示出来,接受广大市民朋友的检验。 在长江生态保护的第一线,石柱县长江生态检察官正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坚定的决心,守护着这片流域的绿色家园。近日,石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基地再次成为焦点,不仅因为这里成功处理了一系列涉及长江生态的案件,更因为它作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打造的首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办案基地,受到了长江上游多个省市的关注。 在第三届渝川黔滇藏陕青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联席会上,就如何担起“上游责任”、守好“峡口”,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等问题,石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方给出了答案——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办案基地,持续推进形成“一体化履职+大平台协作+沉浸式普法”的长江生态保护检察新模式。 公益诉讼 让河域生态持续向好 近年来,石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一体推进打击犯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沉浸式普法,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基层检察力量。“一条龙河汇九脉,十里青山入城来”是石柱县碧水青山的真实写照。龙河水波澹澹,河岸芳草萋萋,但在2023年初,这里曾是一片杂乱的“开心农场”,附近的居民在河道浅滩开垦菜园,农用地膜、农药瓶、塑料袋被随意丢弃,浇灌的农家肥气味熏人。 “河道被开垦后土质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种植作物使用的化肥、农药也会直接污染水体。”石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徐珩点出问题的严重性。通过现场收集证据、走访居民,询问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固定公益受损证据后,依法立案监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诉前磋商,督促一次性清理龙河两岸40余亩种植菜地,当地乡镇街道更是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防止侵占河道行为发生。除了办案,石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还打造“河道哨兵”公益队伍,参与巡查、监督、听证等工作,持续守护河道“健康”。 生态修复 让生态文明入脑入心 “我们本想着钓点鱼,尝一下鲜,解个嘴馋,当然也是抱着侥幸心理去钓的,我们好后悔呀!”钓友老陈和老王在禁渔期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被立案调查后,心中充满悔意。 “因你们二人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罪行、自愿缴纳生态补偿金,我院对你们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你们要参与增殖放流,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石柱县检察院干警徐珩向二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我们保证,违法的事不会再干,增殖放流是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我们会珍惜。”老陈激动地握着徐珩的手。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生态修复是一项凝心聚力的系统工程,通过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凝聚起行政执法力量,通过特别邀约、志愿团队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生态修复成果。除此之外,石柱县检察院更是推出“生态修复+生态课堂”的组合套餐,针对每一名破坏环境的被不起诉人,除了参与生态修复,还将到石柱检察院生态文明教育展厅接受法治教育,沉浸式感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2023年以来,石柱县检察院依法履职,督促增殖放流鱼苗54万尾、补植树木1800余株,参加生态课堂100余人次。 综合履职 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 今年8月,石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值班干警接到一条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诉讼线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和干警立即带上快速检测箱,赶赴现场提取水样。经现场检测和勘验,他们就相关问题迅速与当地政府进行磋商。当天下午,所反映的问题就得到解决。 目前,石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配备3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分成3个小组轮流值班处理案件线索。同时,县检察院还与林业部门协作,依托自然保护地智能协作中心,滚动播放164个监控摄像头的实时画面,确保检察官足不出户便可巡遍6个自然保护地。 石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局与县检察院共同打造的“林长+检察长”自然保护地智能协作中心,着重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发力,共同守护石柱良好生态,助力康养石柱建设。 据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高水平保护上持续发力,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管理执法等信息共享网络,护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徐平 记者 黄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