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柯美玲 记者 杨雪)“郭法官、程代表,辛苦你们专程为了我们的事情上门调解。”近日,永川区法院朱沱法庭法官携手该区人大代表程从梅,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冲突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姜某与刘某系邻居。2024年2月,双方因修缮房屋水沟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姜某受伤,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庭审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矛盾难以调和,最终不欢而散。 一纸判决容易,情谊弥补不易。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直接判决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大,不利于邻里和谐。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邀请永川区人大代表程从梅一同前往双方所在村再次开展巡回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代表认真听取各自诉求、厘清问题症结所在,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双方态度逐渐缓和下来,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却因几百元的差距僵持不下。 “我已经作出让步,之前都已经垫付1500元的医疗费了,现在我最多再支付7000元。”刘某表示。“不行,必须8000.不然我就不同意调解了。”姜某立即反驳。 “远亲不如近邻,这么多年相邻而住,相互也帮助过对方不少忙,不能因为这点事就过不去了,你们双方各退一步,以后多走动,和睦相处!”法官和代表一直耐心做双方的工作。 “既然法官和代表都这么说了,毕竟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和谐相处才是最重要的。我愿意退让500元。” 最终,经过多轮协商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赔偿姜某各项损失合计7500元,并当场兑现,一场邻里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