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曝光去年11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有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3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2人。其中,最大年龄54岁,最小年龄21岁。 2024年3月29日23时30分许,戈某涵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乘潘某、徐某、钟某等人,从璧山区八塘镇方向经八澄路往北碚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八澄路石庙村5组108号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该车驶至道路左侧水沟处,造成车辆受损、潘某及钟某受伤、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案经璧山区法院审理后,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戈某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4年1月21日,雷某龙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12线由合川区古楼场镇往七间场镇方向行驶。18时59分许,当车行驶至合川区国道212线1162公里400米古楼中学路段时,与路边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雷某龙驾车逃逸事故现场。此案经合川区法院审理后,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雷某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重庆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