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二中法院,这几个案子能一并调解下来实在是不容易……”近日,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日前,市二中法院民一庭妥善化解4起因火灾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法官倾情调解、释法明理,当事人一次性当场兑付9.5万元赔偿款,有效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收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2023年6月,万州区分水镇某小区居民楼天楼发生火灾,火灾烧毁该楼栋一单元9-2室和二单元9楼四户室内装饰、家具、衣物等物品。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渗透至八楼,造成案涉二单元8楼四户房屋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事故发生后,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面积约5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135568元;起火地点部位位于该楼栋一单元9-2室房间三区域。事故发生期间,该房屋由搭建人出租给被告何某使用。 火灾事故发生后,受损四户房屋的业主将起火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和承租人共同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起火原因、起火房屋的管理义务主体、起火房屋权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责任形式和责任比例以及受损房屋的具体损失金额、受损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等事实均存在较大争议。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起火房屋的权利人与承租人连带赔偿四户受损房屋权利人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宣判后,起火房屋的权利人和承租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于2024年12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起火房屋权利人、承租人分别赔偿受损房屋权利人5万元、4.5万元。现该款已经本院组织当庭交付完毕。该次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覃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