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昨日,重庆交巡警总队发布关于征求《2025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称,2025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拟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供气或其他应急保障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 其他特殊管理时段。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重大节假日以外的其他特殊时段。 征求意见稿称,今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前一天12时至22时及假期每天7时至22时,运输砂石、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工程运输重型货车,拟禁止驶入和驶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区、合川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工程运输重型货车指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半挂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平板半挂车等车型。除上述规定外,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运输鲜活农产品以外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为此,重庆交巡警总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提意见。电话传真:023-63753334;电子邮箱:jxjqwzd@163.com。意见反馈时间至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