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夜间高速上“弃车”买油,民警:罚200元记3分

时间: 2025-01-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380

“警官你好,我们在高速路看到一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也没有打双闪,驾驶员会不会遇到什么事了啊?”近日,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距离袁驿收费站几百米处有一辆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G5515张南高速436公里处发现停靠的小车。民警下车检查发现该车内竟没有人,车门也未关闭。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通过收费站监控发现该车驾驶员踪迹,电话联系后在袁驿收费站见到气喘吁吁的驾驶员。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刘某从梁平上道前往袁驿老家,在快要下道时才发现车辆没有油了,想着距离不远,就从高速公路步行下道至袁驿镇上的加油站买油,再返回高速公路给汽车加油,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

最终,民警对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由于刘某驾驶证之前已被扣10分,同时对刘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十二分的违法行为开具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

梁平交巡警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道,切勿随意占用。如遇车辆故障或事故占用应急车道时,应立即打开车辆双闪,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志。

通讯员 李汶骏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司机夜间高速上“弃车”买油,民警:罚200元记3分

“警官你好,我们在高速路看到一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也没有打双闪,驾驶员会不会遇到什么事了啊?”近日,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距离袁驿收费站几百米处有一辆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G5515张南高速436公里处发现停靠的小车。民警下车检查发现该车内竟没有人,车门也未关闭。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通过收费站监控发现该车驾驶员踪迹,电话联系后在袁驿收费站见到气喘吁吁的驾驶员。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刘某从梁平上道前往袁驿老家,在快要下道时才发现车辆没有油了,想着距离不远,就从高速公路步行下道至袁驿镇上的加油站买油,再返回高速公路给汽车加油,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

最终,民警对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由于刘某驾驶证之前已被扣10分,同时对刘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十二分的违法行为开具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

梁平交巡警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道,切勿随意占用。如遇车辆故障或事故占用应急车道时,应立即打开车辆双闪,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志。

通讯员 李汶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