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2024年11月以来,铜梁区公安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检查烟花爆竹仓库18家次、销售点600家次,整改隐患96处,办理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832件,行政处罚16人。 1月7日,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十分可疑,于是将其拦停例行检查。民警在该货车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该车辆非特种车辆,驾驶员骆某也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相关证件,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清点,该货车内装载有各类烟花爆竹300余件。驾驶员骆某表示,其经营有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为获取更多利益,才铤而走险驾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1月13日,虎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高某某家中疑似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随即联合虎峰镇应急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核查。经现场检查,民警在高某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144件。据高某某交代,其从一辆运输车上购入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准备过年时自家燃放一部分,春节期间再高价卖出一部分,以此获利。 目前,以上非法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违法行为人罗某、骆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