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 刘召奎: 确保 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内容监管

时间: 2025-01-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356

刘召奎

日前,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召奎表示,去年,他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川渝两地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的建议》《拓展“互联网+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等建议,均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和办理落实。

今年两会,刘召奎关注网络直播平台内容监管的问题。他表示,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至今,大多数手机直播平台的APP都具备“傻瓜化”“懒人化”的直播程序,不论是何种工作性质、教育背景或社会地位的人,都可开设单独的直播间,使成为主播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许多为了迎合观众和流量需求的主播,选择通过发布猎奇、低俗的直播内容引起大众关注。同时,由于监管难及审核治理工作略显滞后等原因,使一些网络直播易转化为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他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业标准,自觉摒弃不良文化,主动承担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责任。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要求直播平台和主播,明确告知用户有健康发言、合理发言的义务,严防信息泄露侵犯用户隐私。

同时,刘召奎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网络直播的监管中,常见的是各部门协调合作监管方式,但由于联合执法本身缺乏法律规范,逐渐演变成名义联合,实际各自为政的局面。且由于网络直播的开放性特点,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其特性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直播过程中引导被害人下载境外聊天软件,致使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难以监管,为管控工作增加了难度。

他还建议,各级公安机关配合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并推进对网络直播的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科学完善且符合国情的网络直播行政监管机制,实现网络直播行业法治化、规范化,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公安机关作为监管部门可联合行业协会制定主播准入门槛,改进现有的网络直播平台市场准入制度,明晰网络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造“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记者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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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 刘召奎: 确保 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内容监管

刘召奎

日前,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召奎表示,去年,他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川渝两地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的建议》《拓展“互联网+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等建议,均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和办理落实。

今年两会,刘召奎关注网络直播平台内容监管的问题。他表示,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至今,大多数手机直播平台的APP都具备“傻瓜化”“懒人化”的直播程序,不论是何种工作性质、教育背景或社会地位的人,都可开设单独的直播间,使成为主播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许多为了迎合观众和流量需求的主播,选择通过发布猎奇、低俗的直播内容引起大众关注。同时,由于监管难及审核治理工作略显滞后等原因,使一些网络直播易转化为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他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业标准,自觉摒弃不良文化,主动承担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责任。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要求直播平台和主播,明确告知用户有健康发言、合理发言的义务,严防信息泄露侵犯用户隐私。

同时,刘召奎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网络直播的监管中,常见的是各部门协调合作监管方式,但由于联合执法本身缺乏法律规范,逐渐演变成名义联合,实际各自为政的局面。且由于网络直播的开放性特点,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其特性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直播过程中引导被害人下载境外聊天软件,致使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难以监管,为管控工作增加了难度。

他还建议,各级公安机关配合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并推进对网络直播的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科学完善且符合国情的网络直播行政监管机制,实现网络直播行业法治化、规范化,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公安机关作为监管部门可联合行业协会制定主播准入门槛,改进现有的网络直播平台市场准入制度,明晰网络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造“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记者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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