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奉华)“谢谢法院帮我追回我的养老钱,我一直担心到我死了,钱都追不回来,现在终于安心了。”这是一位八旬老太嘴上说的最多的话。 程老太在2013年装修房屋时认识二十多岁的袁某,袁某声称因工程项目急需资金周转,请求程老太给予帮助,于是程老太将自己的养老钱68000元悉数借于袁某。 袁某在借款到期之后,经程老太多次催收,拒不偿还借款,于是程老太于2014年一直诉状将袁某起诉至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诉讼阶段,袁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缺席判决由袁某于判决生效之后偿还程老太借款6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程老太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询到袁某名下有车、有房,但是均以夫妻离婚为由转移至其前妻名下。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袁某,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其积极出面解决此案。 程老太考虑到袁某系大学生,年纪轻,答应袁某分期支付的请求,但袁某仅履行第一笔分期案款之后,又玩起躲猫猫,不见人,不付钱。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款系程老太养老钱,实地走访调查袁某下落,且多次向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并电话告知袁某,因其存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若其再拒不履行,我院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压力,袁某再次出面协商案件,同时袁某父亲进行担保,终于将程老太的68000元支付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