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陈菲)为完善最高检机关案件承办确定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最高检日前出台文件明确,最高检机关案件承办确定应当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进行。 文件还规定,除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以外,应当通过随机分案方式确定承办案件的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 案件承办确定是指对最高检受理或者立案办理的案件,直接确定承办该案件的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的检察业务管理活动。 文件要求,案件承办确定工作应当遵循有利办案、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动态平衡原则。除绝密级的案件以外,所有案件承办确定工作应当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进行,实行网上登记、网上确定、网上变更、网上管理。 文件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其他不宜纳入随机分案的,可以通过指定分案方式进行分配。在案件承办确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