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信访督查一线: 跟中央来的人“约谈”后,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事? □中国长安网记者 王淑静 文某没想到,自己会被中央来的人“约谈”。 同时被“约谈”的,还有与他一起上访的两位邻居,以及他们所反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 文某等3名信访人,是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居民。“中央来的人”是中央信访督查组的成员。 而这一幕,只是中央信访督查组督查过程中的一个缩影。 此次国家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派出5个督查组,分赴天津、山西、吉林、江苏、四川等5省,对40件信访事项开展实地督查。 这是国家信访局今年开展的第二批实地督查。此次督查继续聚焦房屋拆征和安置方面,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 6月20日中午,中央信访督查组第五组一行来到四川,与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省信访局、住建厅、国土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分两个小组对该省8个市县的8件信访事项同步开展督查。 “谋划要实、推进要实、责任要实” “这个项目从启动到现在,8年多过去了,除了挖了一个6000多平米大、16米深的巨型基坑外,没有一样合法的建设手续。” “当年签字搬迁的老人现在有几位都去世了,他们生前的愿望就是想住上新房。” 2017年6月21日下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接待室。今年60岁的方某,手里拿着一沓材料,满脸愁容地对坐在对面的中央督查组说。
督查组一行约见信访人。中国长安网记者 王淑静 摄 退休前,方某是四川省绵阳市通力运输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退休后多了个身份——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1号原明珠小区183名拆迁户代表之一,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希望项目尽快启动,居民们能够早日搬入新居。 2008年“5•12”地震后,其所在的原明珠小区居民(多为绵阳通力运输公司的职工)对房屋的安全性存在疑虑,自主决定拆去旧楼重新建房;2009年,通力公司和小区业主启动房屋改造程序,采用自主招标的方式,与世纪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协议,约定先拆除旧楼,自施工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33个月内交房。 拆迁伊始,与该地块紧邻的涪城路1号绵阳药业公司(重庆太极集团下属)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区,主动要求统一纳入改造。 2010年,经市规划局批准,世纪昌达公司将绵阳药业公司所属地块纳入通力公司地块的改造范围,统一实施旧城改造项目。 2011年,因相关政策调整,世纪昌达公司不再具有拆迁安置的主体资格,项目未能取得拆迁许可证,不能按拆迁条例的规定继续推进,改造项目停滞。 期间各方利益主体诉求不断发生变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也未达成一致。 截至2017年6月,旧楼早已拆除,新楼尚未开工复建,且自2015年起停发了过渡费。 方某等人从2015年开始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被告知绵阳药业公司一直未就拆迁补偿问题,与世纪昌达公司达成协议,导致该项目未按期交付。政府正在积极协调研究中。 “当初您与开发商签的是原址还迁协议,那被拆迁户中,有货币安置或者异地安置补偿的方案吗?为什么不采取这两种方式呢?”发问的是督查组组长董红梅。 “货币安置、异地安置的方案是2013年左右才提出的,我们的拆迁是从2009年就开始启动的。”方某解释。 “您在上访过程中,都能及时收到受理告知、回复吗?”督查组成员问道。 “有,区里的住建局都回复了。”方某回答道。 督查组查阅了项目立项以来的所有资料,详细查看了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安置补偿协议。尤其是信访人反映拆迁之前,他们的房屋就是“危房”。究竟是不是危房?全部都是危房?还是部分是危房?究竟有多少户的房子该拆,多少户不该拆?……督查组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核实。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督查组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当晚,中央督查组“约见”了开发商代表。 “自从接手这个项目以来,我把全部资金都投入进去,已经借了两千万的资金,实在是还不起、不敢借了。”开发商代表几近哽咽。“不管想什么办法,还是要把这栋楼建起来,把老百姓安置好。” 随后,督查组又相继“约见”了绵阳药业集团负责人和重庆太极集团负责人,听取了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 督查组连夜开会,分析案情,查找问题,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6月22日上午,督查组向绵阳市党委政府初步反馈意见。 督查组向地方党委政府明确工作要求:解决问题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要以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为出发点,扎实谋划,要下大力气协调推进,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领导包案,部门协作,化解矛盾纠纷。 第一次参与信访督查的全国人大代表徐建群说,“自己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与督查,最关心的还是人民的利益,也就是拆迁户的实际权利。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加大督查、协调的力度,一定要啃下这个‘硬骨头’。”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房子刚拆时我家孩子16岁,在上中学。现在孩子已经27岁,到了适婚年龄,房子还没开始建,能不着急吗?” 6月21日下午,家住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蜀北街道向阳村的梁某,无奈地对督查组说。 “我们这次过来就是了解情况,督促地方解决这个问题的。”督查组副组长刘希洪说。 “政府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土地,什么时候拆的房?怎么拆的?补了多少钱?……”接下来,督查组成员就信访事项的具体细节,详细询问了梁某。 2006年,南部县政府启动土地征收工作,2007年开始大面积拆迁。该项目属于政府统拆自建项目住房,政府负责自建房的场平、基桩、进场道路建设、临时施工水电等,老百姓负责房屋自建。 梁某一家5口,和同时拆迁的300多户一样,常年租住在外。当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中,只明确了房屋安置方式是重置价补偿 该项目的安置分两期进行,一期已基本安置完毕,安置233户,还有30户(四栋)未建。 梁某属于二期安置户,该工程于2013年完成基桩建设招标,2016年底桩基工程基本结束,目前已检测交付,但因政府未完成进场道路、临时用水管铺设和临时用电安装等工作,安置户至今无法进场建房。 “督查组非常认真,问的问题很详细,态度也很好,最重要的是督促地方政府推动解决问题,我感到很满意,也非常感谢他们。”梁某说。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现场。中国长安网记者 王淑静 摄 “根据汇报材料,2006年向阳村安置地块土地已经被征收,但为什么直到2012年才把用地手续补全?”汇报会上,刘希洪毫不客气地问。 “当时政府确实存在‘未批先征’的情况,我们后来也意识到这个错误,处理了一批官员。”县领导急忙解释。 6月22日上午,督查组向南部县政府反馈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这起信访事项,县政府是有欠账的,要用‘彻底还账’的勇气来对待群众,拿出硬措施和铁办法,做到‘还感情账不怕丢面子,还经济账不怕受损失,还规范账不怕担责任。’既不能当“甩手掌柜”、“一推了之”,更不能“独善其身”、“新官不理旧账”,扎扎实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刘希洪强调。 南部县委、县政府当即承诺,尽快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帮助群众尽早完成安置建房任务,确保拆迁户早日入住。截至7月3日,二期进场施工道路已完善、施工用电管网已连接,群众进场建房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督查结束后,参与督查的全国政协委员罗茂乡说:“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中央督查组来了才去解决问题呢?我希望地方政府能够把功夫用在平时,时时刻刻以人民为中心,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该是谁的责任谁扛起来” “感谢你们!真没想到,我们这件小事能引起中央的重视。”6月24日上午,初次见到督查组成员,文某激动地说。 2009年,当地实施旧城改造,文某等3户所在地块,经县政府批准,被确定为非净地出让;不久后,四川卓然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开发“东方艺都”项目。 2013年,他们和四川卓然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协议,约定自旧房拆除之日起36个月内还房。如今4年多过去了,眼看该项目中的A、C、E、F栋建筑相继竣工,当初定为门市所在的B栋却迟迟未开工,过渡费已停发一年半。 文某等人多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表示因与施工企业前期存在工程款结算纠纷,现A栋260套住房被当地法院查封,加上资金链断裂,无法开工。2017年3月,他们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 “为什么当时没有敦促开发商先建B栋楼呢?”董红梅问道。 “B栋建筑的红线内有个24米的市政道路需要改道,但一直没有实施,所以B栋最初没有开工建设。” 6月15日,通江县住建局已召集信访人、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在初步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拆迁还房补充协议:将3户原约定拟建B栋的住房调换到A栋房屋,门市则按照原协议进行货币补偿。 “现在你们对政府协调后的解决方案满意吗?” 督查组最后询问道。 “觉得比较满意。”3位信访人纷纷表示。 督查组调查发现,“东方艺都”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在立项审批和规划时,未充分考虑楼房设计高度、相邻楼房的采光间距,使得C栋、E栋在修建过程中,与相邻项目引发纠纷;未充分考虑道路现状,成为B栋建筑迟迟不能开工的因素之一;同时,A栋建筑违规超高楼层建设,相关部门也没有履行有效的监管和执法职责。 督查组于6月24日下午,向当地党委政府初步反馈意见。
中央督查组督查意见反馈会。中国长安网记者 王淑静 摄 在对信访事项提出问题的同时,督查组也给出了具体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建议。 通江县政府当即表示,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落实,做好该信访事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并压实责任,举一反三,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群众反映的事情一般也不大,但因为拖得太久,往往会变成‘大事’。作为人民的代表,我呼吁对于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地方各级政府应该主动担当,把矛盾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当地,奠定群众对政府信任的基石。”参与督查的全国人大代表赖大福表示。 解密:中央信访督查督什么?谁来督? 据了解,2013年6月国家信访局建立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机制以来,先后分13批次,抽调643人次,赴3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有力地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信访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题一:什么人能进督查组? 除去从国家信访局各个司室抽调的人员外,督查组成员主要由相关部委业务骨干、中组部挂职干部、地方信访部门督查干部,并邀请所到省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我觉得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参与到督查活动中来,这种形式非常好。他们既监督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工作,也监督督查组的工作。”已是第二次参与信访督查的组长说。 问题二:中央督查组,为何地方官员也去了? 此次督查也邀请其他省市信访系统官员开展“交叉督查”。 四川组随行的是山西省晋城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长,有着近8年的基层信访工作经验。他认为,参加中央信访督查组的活动,既有利于大家结合工作进行实践,帮助被督查地区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又能“以督带训”,通过全面观摩和学习中央督查工作,完善和推动本地信访事项的督查。 问题三:什么案件“有资格”被督查? 在此次督查事项的选定上,有着严格的程序—— 围绕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家信访局办信、来访、投诉等业务司室提供案件,交由督查室筛选,报分管局领导把关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过‘四道把关’层层筛选,确保督查事项的准确性。” 问题四:信访督查,到底怎么“督”? 从6月21日至26日,6天时间督查4个事项,平均1天半1个事项。 每到一处,督查组成员一般上午听取当地政府汇报督查事项的情况、查阅相关案卷材料、查询信访信息系统和实地查看现场,下午约谈信访人。 除“规定动作”外,督查组还会根据不同问题的情况,扩大约见人员的范围,如购房者、开发商、利益关联方和有着不同诉求的群众等。 记者亲眼见证,一天下来,在充分掌握材料和与多方沟通的基础上,督查组内部再开碰头会交流意见。组员们白天紧锣密鼓、步履匆匆;晚上通宵达旦,梳理初步反馈报告,第二天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督查建议。 督查组组长董红梅表示,“通过督查,一方面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及时就地化解,也帮地方政府向老百姓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一些正能量。” “最好的效果是,通过督导一件信访事项,进而带动一片、示范一片类似事项的解决。”副组长刘希洪说。 中国长安网7月2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