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30日讯(记者刘子阳)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强军兴军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国家任务,是不可撼动的党令政令军令。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维护国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支持军队改革、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局出发,提高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意见共九个方面22条,围绕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重要环节,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打击相关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妥善处理控告申诉、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军地协作配合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积极会同人民法院加强涉及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法律政策问题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政策调整和案件发生的历史原因、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的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实际、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等因素,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手段履行监督职能。要加大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力度,支持人民法院重点审查涉及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违法干预执行的情况。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地方支持推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大局,坚持法治专门保障与各部门协同配合相结合,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形成推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合力,共同研究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解决工作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