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行驶缓慢被拦下,执法人员打开车门傻了眼—— 核载7人装了15人
重庆长安网讯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赵正波)8月30日上午,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奉节服务区时被执法人员拦下了,因为执法人员发现这个车跑起来很吃力。当打开车门后,执法人员傻眼了:车内挤满了人。经调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涉嫌非法营运和严重超员。 当日11时24分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奉节服务区开展“非法客运”专项整治。在执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J2***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速度缓慢,跑起有些吃力,情况异常。 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拦截。打开车门查看时,车内的景象让执法人员傻了眼,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连同驾驶员竟装了15人,除了座位外,过道上也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 执法人员立即将驾驶员控制,经询问得知,该车从巫山上道往主城区方向行驶。驾驶员向车上乘客收取了100元至130元不等的车费。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涉嫌非法营运和涉嫌严重超员。 执法人员收集好涉嫌严重超员和涉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相关证据后,将此案移交奉节县交巡警大队,对其涉嫌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做进一步处理。目前,该车乘客已全部转移,车辆已被暂扣。 新闻链接>>> 超员多少算“严重”? 那么,超员多少算“严重”?执法部门表示,公安部制定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规定: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严重超员面临刑事处罚: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执法部门在此提醒,驾驶员是道路客运安全的关键因素,其驾驶行为直接关系乘客生命安全,客车驾驶员驾车出行切勿超员超速,确保整车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