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推进慈善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时间: 2017-09-0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39


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等慰问革命伤残军人

截止201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刚好一年。

《慈善法》作为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也正因此,《慈善法》的出台,前后历经十年,多次征求专家和基层意见,立法主导部门也由行政部门改为全国人大内司委,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开创社会福利领域立法之先例,堪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之典范。据统计,我国的慈善捐款已由10年前的100亿到现在超过1000亿,尤其是汶川地震及后来的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国人纷纷伸出援手,捐款捐物或提供志愿服务,让爱心善举撑起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勇气。

然而,慈善数据增长的背后,也有慈善乱象的出现。郭美美事件及一些网络募捐行为的欺诈,让不信任像阴影笼罩了慈善行动,更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如何重建信任,打破人们的心理障碍,让慈善事业在良好的体制环境和工作机制运行中得到规范健康的成长?答案只有一个:立法。通过良法实现善治,用法的力量来规范募捐行为,用法治来保障善心善举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更用法来保护捐赠者得到尊重。

由此,《慈善法》的出台,顺时就势,得民意顺民心。

《慈善法》对慈善活动、慈善组织作了明确定义,对慈善组织的登记、内部管理及慈善活动的规范运行及促进措施、监督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提出了慈善公益信托管理要求,指定了慈善财产的处置,规范了志愿活动的开展,固化了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慈善法》的出台,对促进慈善事业良性健康发展,促进公共道德建设,让社会基层和人们的公共生活充满活力,必将带来重要影响。

聚焦重庆,慈善工作如何?《慈善法》的出台,又给重庆带来怎样的发展变化呢?

“三个依靠”,重庆慈善助推扶贫济困

与民生和社会和谐息息相关的重庆慈善,一直深受重庆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早在2007年,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强慈善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7〕15号),明确提出健全“政府引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明确由设于市民政局的社会救助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慈善捐赠工作。近年来,市政府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引导协调慈善投入扶贫济困工作,于2015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94号),提出将扶贫济困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同年7月,市政府颁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4号),对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系统安排,成了促进重庆慈善领域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2017年5月,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这是重庆市慈善总会建立20多年来,首次在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前不久,市长张国清安排分管的副市长屈谦,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市慈善总会发展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从扶贫资金、金融信托、拓展募集渠道、办公场地等方面,对总会慈善工作给予了具体明确的支持。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更坚定了重庆慈善工作者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信念,大家秉承“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理念,坚持依靠党委政府办好慈善事业、依靠政策法规发展慈善事业、依靠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工作的“三依靠”原则,坚持脱贫攻坚主攻方向,积极开展慈善款物募集活动,积极打造困难家庭 “慈善情暖万家”、贫困唇腭裂患者“微笑列车”“贫困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圆梦行动·福彩助学”活动慈善品牌项目,实施针对贫困区县的精准扶贫行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文化,构建运转高效慈善组织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志愿者队伍,使慈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让万千贫弱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有力促进了重庆和谐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抓住《慈善法》出台契机,深入宣传提升民众慈善意识

伴着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慈善法》的通过,重庆对《慈善法》的宣传贯彻随即拉开序幕。

2016年3月15日,由重庆市慈善总会牵头召开的慈善区县工作会议召开,在这次会上,重庆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努力开创重庆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的讲话,对《慈善法》进行详细解读,提出了慈善法“八个新”的学习体会:慈善事业拓展有了新格局、公开募捐和网络募捐有了新规范、财产捐赠有了新要求、骗捐诈捐追责有了新框定、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有了新规定、推动公益信托发展有了新支撑、志愿者权益有了新保障、税收政策有了新优惠。刘光磊要求:“准确把握慈善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严格依照慈善法办事,积极依靠慈善法推进。”“把握好慈善法掀起全社会关心慈善的历史机遇,开创重庆慈善事业新局面。”

《慈善法》的宣传贯彻成了作为慈善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民政局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民政系统下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渝民发〔2016〕35号),对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进行专题系列部署,要求大家认识到“慈善事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热切期盼。 全市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慈善法赋予的民政主管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慈善法,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要求全市民政系统搞好对《慈善法》施行在即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快修订完善涉及慈善事业的配套政策,并明确了督促检查机制。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及各区县民政局、慈善会都在各自网站开辟《慈善法》学习宣传专栏,分层级举办《慈善法》专题培训班,印发《慈善法》及辅导读物。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积极争取市普法工作办公室的支持,将《慈善法》列入重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纳入全市普法年度考试内容,并作为当年领导干部任前资格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抽考重点。市慈善总会在《重庆晨报》《重庆政协报》开设“重庆慈善之窗”栏目,开辟《慈善法》学习专栏15期稿件100余篇,连续对《慈善法》的学习进行辅导;在慈善总会网站及内部刊物《重庆慈善》杂志、“重庆慈善动态”上开辟了学习《慈善法》专栏,刊登《慈善法》相关文章200余篇。市民政局法规处干部张小勇说:“大家对《慈善法》学习培训很踊跃,大家都意识到,慈善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慈善入法是慈善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今后会有很多工作需要依法跟进推进。”

在第一个“中华慈善日”来临时,重庆于2016年9月2日隆重举办“2016‘中华慈善日’捐赠仪式暨‘扶贫济困 人人慈善’论坛”活动,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300余人出席。会议现场发布《重庆市慈善总会助力脱贫攻坚倡议书》,各企业积极响应,重庆金科集团、小康集团、智飞生物以及部分市属国企等80余家爱心企业,现场举牌捐赠,承诺或展示捐赠款物共计3亿多元。刘全心、魏福生、兰庭琴、张劲柏等专家和企业爱心人士,还现场表达了继续投身慈善事业的打算。与此同时,各区县也结合实际举办了活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慈善法》、投身慈善活动的热潮。

强化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与服务培训,推进慈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全芳自2009年就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慈善法》的出台,让她的工作状态发生了很大改变:“比以前忙多了,每天都有人来咨询并申请办理相关慈善组织手续。以前没有慈善组织这一说,以前叫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间非企业组织,《慈善法》出台后涉及慈善的,会进行认定,符合《慈善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我不仅要给大家讲《慈善法》相关规定,还要对涉及税收、金融、财政等具体知识进行解答,好多东西都要自己先学习。”

慈善组织的登记必须坚持严格规范。据全芳介绍,以前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间非企业组织都须在市级层面进行审批登记,现在按照《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可以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此,重庆市民政局向全市民政系统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的范围及登记审查注意事项等,要求各区县要扎实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工作。目前,在市级层面,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社会组织自愿,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已认定4批共37家社会组织为慈善组织,认定4家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目前,申请登记成为慈善公益组织的还有很多在审批过程中,市民的公益热情增强是显而易见的。

为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民政局组织管理局除了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外,还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出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组织执法办公室人员对其上年度的公益活动开展、财务运行、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建立异动名单和信息公开机制,让慈善工作全方位纳入社会监督。同时,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完善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4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提高各慈善组织公益能力,全芳所在的组织管理局组织了系列培训,并重点针对项目管理和财务制度请来国家级专家上课,讲公益新政策新要求,讲项目运作专业技能技巧。“大家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很强烈,很希望参加这样的培训。每次都听得很认真,讨论很激烈,效果非常好。”全芳说,现在,不少慈善组织有自己的专业团队、有志愿者队伍,做项目也越来越内行。

全芳也切身感受到了大家慈善理念的变化:“我以前跟他们交流,很多人对慈善的理解就是‘做点儿好事,做点儿善事’,但现在,他们会说做慈善是‘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是‘自己应该做的’。”

强化慈善文化建设,让慈善意识在法治与文化交融中更加深入人心

在市民政局福利处工作的马春泽,正着手撰写一个“重庆慈善奖”的表彰方案,拟定表彰对重庆慈善事业做出贡献且有影响力的个人20个、组织30个。“今年开始启动,明年正式表彰。‘重庆慈善奖’作为新设立奖项得以顺利通过,体现了大家对开展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的期望和共识。目前,我们正协调重庆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届时将大张旗鼓地宣传,以树立慈善榜样和典范,让社会各界都知晓这些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并向他们学习。”

重庆慈善表彰,以前有过,但都是例行,更没有以“重庆慈善奖”冠名。这次冠名表彰,拟定为重庆慈善最高奖项,将其打造成为重庆慈善“名片”,以后每两年举行一次,使其成为重庆慈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由重庆市慈善总会与华龙网共同打造的 “互联网+慈善”论坛活动,已进行至第八讲。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况由志介绍:“我们不仅探讨互联网+慈善在重庆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探讨互联网捐赠行为如何在法治规范中得到成长壮大,也通过这种形式宣传重庆慈善工作,传播慈善理念,让广大民众更直观更详尽地了解慈善、认知慈善、投身慈善。”

注重慈善文化建设,以文化的形式传播慈善理念、培育慈善意识、传授慈善知识和技能,是重庆近年来推进慈善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蕴含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的慈善工作应有内核。

为打造重庆慈善文化品牌,市慈善总会创办了《重庆慈善》杂志,与大渝网合作开设“重庆慈善”栏目,与华龙网合作宣传重庆慈善总会网,还组织并鼓励作家深入慈善领域采风,收集素材撰写“巴渝慈善”文学作品,拟集结成“巴渝慈善文学丛书”出版。

文化理念的倡导,让重庆慈善处处都被贴上文化的标签。从“人人重庆,人人慈善”“让公益成为一种习惯”广告语的确定,到“小火柴公益支教” “圆梦行动·福彩助学”“美好视界·光明行”“爱心助回头”一个个慈善项目的品牌化;从到山区学校设立“重庆作家作品阅览室”,到组织专家学者举办“扶贫济困 人人慈善”论坛;从首倡 “道德风尚基金”,到举办“重庆好人” “重庆最美家庭” “爱老敬老道德风尚奖”“重庆好邻居”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从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到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集中宣传,让重庆慈善处处彰显独特文化内涵,慈善意识也因此更加深入人心,慈善的社会教化功能也得以突出展现。

“我国慈善事业历史悠久,慈善精神之所以薪火相传,慈善行为之所以生生不息,是因为怀善心行善举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慈善作为扶贫助弱的行为,被称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它带给人的是温暖和感动,传播的是社会正能量。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用文化助推慈善事业,让慈善事业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说。

创新慈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用法治推进慈善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为积极顺应《慈善法》新规定,在2016年我市慈善总会区县工作会议上,会长刘光磊就转变慈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提出明确要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探索慈善扶贫‘予渔’机制。不一味地填‘无底洞’,要强化扶贫‘造血’功能,突出重点,‘雪中送炭’,不撒‘胡椒面’,把慈善资源这块好钢用在刀刃上。”

新理念新思路,带来重庆慈善工作的系列新举措:

坚持把助力扶贫攻坚摆到首要地位,深入开展产业、健康、教育扶贫。引导金科控股集团筹集资金帮助石柱、忠县等区县10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引导力帆集团、中科控股、渝丰线缆等企业,投入资金用于秀山、武隆等地精准扶贫;推进全球能源行业领军企业NG公司和联盛新能源集团,在石柱县建设500千瓦以上的村级光伏电站。在云阳、石柱、酉阳试点设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防止大病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筹集资金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积极救助贫困患儿。在山区学校设立爱心图书室;在全市招募慈善支教志愿者赴贫困山区支教;帮助贫困高中生解决高中三年生活学杂费、资助高职贫困学生近万余人次。

坚持“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慈善捐赠募集渠道。重庆市慈善总会主动赴中华慈善总会汇报工作,争取到中华慈善总会和美国LDS慈善协会捐赠;聘请有社会影响力的成功人士和单位为“爱心慈善顾问”为“爱心慈善顾问”单位,会同市工商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走进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召开座谈会,增进沟通交流。在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中,国有企业举牌承诺捐赠款物5030万元、外资企业举牌承诺捐赠2069万元。现仅市慈善总会而言,已建有各类慈善基金87支,规模8.8亿元。

坚持“新媒体”助力,积极探索互联网捐赠。市慈善总会加强与重庆邮电大学、华龙网、重庆晨报合作,推进互联网捐赠。先后开通官方网站在线捐赠、支付宝二维码捐赠、微信捐赠平台,接通腾讯乐捐平台,为人人慈善开辟了快捷通道。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提高慈善组织形象和公信力。出台《志愿者总队章程》,现全市志愿者组织发展到54个大队189个中队1.69万人,已成为全市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志愿者组织之一;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全年公开慈善信息1300多条次。

2016年,市慈善总会本级筹募款物5.49亿元。今年上半年,共募集和争取慈善款物2.9亿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7%。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市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市慈善工作者的倾心投入,重庆慈善工作一定会在《慈善法》的规范和引领下,吸纳更多企业和热心市民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人人慈善。

母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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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等慰问革命伤残军人

截止201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刚好一年。

《慈善法》作为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也正因此,《慈善法》的出台,前后历经十年,多次征求专家和基层意见,立法主导部门也由行政部门改为全国人大内司委,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开创社会福利领域立法之先例,堪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之典范。据统计,我国的慈善捐款已由10年前的100亿到现在超过1000亿,尤其是汶川地震及后来的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国人纷纷伸出援手,捐款捐物或提供志愿服务,让爱心善举撑起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勇气。

然而,慈善数据增长的背后,也有慈善乱象的出现。郭美美事件及一些网络募捐行为的欺诈,让不信任像阴影笼罩了慈善行动,更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如何重建信任,打破人们的心理障碍,让慈善事业在良好的体制环境和工作机制运行中得到规范健康的成长?答案只有一个:立法。通过良法实现善治,用法的力量来规范募捐行为,用法治来保障善心善举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更用法来保护捐赠者得到尊重。

由此,《慈善法》的出台,顺时就势,得民意顺民心。

《慈善法》对慈善活动、慈善组织作了明确定义,对慈善组织的登记、内部管理及慈善活动的规范运行及促进措施、监督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提出了慈善公益信托管理要求,指定了慈善财产的处置,规范了志愿活动的开展,固化了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慈善法》的出台,对促进慈善事业良性健康发展,促进公共道德建设,让社会基层和人们的公共生活充满活力,必将带来重要影响。

聚焦重庆,慈善工作如何?《慈善法》的出台,又给重庆带来怎样的发展变化呢?

“三个依靠”,重庆慈善助推扶贫济困

与民生和社会和谐息息相关的重庆慈善,一直深受重庆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早在2007年,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强慈善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7〕15号),明确提出健全“政府引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明确由设于市民政局的社会救助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慈善捐赠工作。近年来,市政府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引导协调慈善投入扶贫济困工作,于2015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94号),提出将扶贫济困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同年7月,市政府颁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4号),对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系统安排,成了促进重庆慈善领域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2017年5月,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这是重庆市慈善总会建立20多年来,首次在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前不久,市长张国清安排分管的副市长屈谦,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市慈善总会发展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从扶贫资金、金融信托、拓展募集渠道、办公场地等方面,对总会慈善工作给予了具体明确的支持。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更坚定了重庆慈善工作者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信念,大家秉承“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理念,坚持依靠党委政府办好慈善事业、依靠政策法规发展慈善事业、依靠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工作的“三依靠”原则,坚持脱贫攻坚主攻方向,积极开展慈善款物募集活动,积极打造困难家庭 “慈善情暖万家”、贫困唇腭裂患者“微笑列车”“贫困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圆梦行动·福彩助学”活动慈善品牌项目,实施针对贫困区县的精准扶贫行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文化,构建运转高效慈善组织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志愿者队伍,使慈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让万千贫弱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有力促进了重庆和谐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抓住《慈善法》出台契机,深入宣传提升民众慈善意识

伴着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慈善法》的通过,重庆对《慈善法》的宣传贯彻随即拉开序幕。

2016年3月15日,由重庆市慈善总会牵头召开的慈善区县工作会议召开,在这次会上,重庆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努力开创重庆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的讲话,对《慈善法》进行详细解读,提出了慈善法“八个新”的学习体会:慈善事业拓展有了新格局、公开募捐和网络募捐有了新规范、财产捐赠有了新要求、骗捐诈捐追责有了新框定、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有了新规定、推动公益信托发展有了新支撑、志愿者权益有了新保障、税收政策有了新优惠。刘光磊要求:“准确把握慈善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严格依照慈善法办事,积极依靠慈善法推进。”“把握好慈善法掀起全社会关心慈善的历史机遇,开创重庆慈善事业新局面。”

《慈善法》的宣传贯彻成了作为慈善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民政局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民政系统下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渝民发〔2016〕35号),对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进行专题系列部署,要求大家认识到“慈善事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热切期盼。 全市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慈善法赋予的民政主管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慈善法,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要求全市民政系统搞好对《慈善法》施行在即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快修订完善涉及慈善事业的配套政策,并明确了督促检查机制。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及各区县民政局、慈善会都在各自网站开辟《慈善法》学习宣传专栏,分层级举办《慈善法》专题培训班,印发《慈善法》及辅导读物。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积极争取市普法工作办公室的支持,将《慈善法》列入重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纳入全市普法年度考试内容,并作为当年领导干部任前资格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抽考重点。市慈善总会在《重庆晨报》《重庆政协报》开设“重庆慈善之窗”栏目,开辟《慈善法》学习专栏15期稿件100余篇,连续对《慈善法》的学习进行辅导;在慈善总会网站及内部刊物《重庆慈善》杂志、“重庆慈善动态”上开辟了学习《慈善法》专栏,刊登《慈善法》相关文章200余篇。市民政局法规处干部张小勇说:“大家对《慈善法》学习培训很踊跃,大家都意识到,慈善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慈善入法是慈善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今后会有很多工作需要依法跟进推进。”

在第一个“中华慈善日”来临时,重庆于2016年9月2日隆重举办“2016‘中华慈善日’捐赠仪式暨‘扶贫济困 人人慈善’论坛”活动,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300余人出席。会议现场发布《重庆市慈善总会助力脱贫攻坚倡议书》,各企业积极响应,重庆金科集团、小康集团、智飞生物以及部分市属国企等80余家爱心企业,现场举牌捐赠,承诺或展示捐赠款物共计3亿多元。刘全心、魏福生、兰庭琴、张劲柏等专家和企业爱心人士,还现场表达了继续投身慈善事业的打算。与此同时,各区县也结合实际举办了活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慈善法》、投身慈善活动的热潮。

强化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与服务培训,推进慈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全芳自2009年就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慈善法》的出台,让她的工作状态发生了很大改变:“比以前忙多了,每天都有人来咨询并申请办理相关慈善组织手续。以前没有慈善组织这一说,以前叫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间非企业组织,《慈善法》出台后涉及慈善的,会进行认定,符合《慈善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我不仅要给大家讲《慈善法》相关规定,还要对涉及税收、金融、财政等具体知识进行解答,好多东西都要自己先学习。”

慈善组织的登记必须坚持严格规范。据全芳介绍,以前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间非企业组织都须在市级层面进行审批登记,现在按照《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可以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此,重庆市民政局向全市民政系统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的范围及登记审查注意事项等,要求各区县要扎实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工作。目前,在市级层面,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社会组织自愿,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已认定4批共37家社会组织为慈善组织,认定4家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目前,申请登记成为慈善公益组织的还有很多在审批过程中,市民的公益热情增强是显而易见的。

为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民政局组织管理局除了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外,还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出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组织执法办公室人员对其上年度的公益活动开展、财务运行、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建立异动名单和信息公开机制,让慈善工作全方位纳入社会监督。同时,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完善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4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提高各慈善组织公益能力,全芳所在的组织管理局组织了系列培训,并重点针对项目管理和财务制度请来国家级专家上课,讲公益新政策新要求,讲项目运作专业技能技巧。“大家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很强烈,很希望参加这样的培训。每次都听得很认真,讨论很激烈,效果非常好。”全芳说,现在,不少慈善组织有自己的专业团队、有志愿者队伍,做项目也越来越内行。

全芳也切身感受到了大家慈善理念的变化:“我以前跟他们交流,很多人对慈善的理解就是‘做点儿好事,做点儿善事’,但现在,他们会说做慈善是‘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是‘自己应该做的’。”

强化慈善文化建设,让慈善意识在法治与文化交融中更加深入人心

在市民政局福利处工作的马春泽,正着手撰写一个“重庆慈善奖”的表彰方案,拟定表彰对重庆慈善事业做出贡献且有影响力的个人20个、组织30个。“今年开始启动,明年正式表彰。‘重庆慈善奖’作为新设立奖项得以顺利通过,体现了大家对开展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的期望和共识。目前,我们正协调重庆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届时将大张旗鼓地宣传,以树立慈善榜样和典范,让社会各界都知晓这些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并向他们学习。”

重庆慈善表彰,以前有过,但都是例行,更没有以“重庆慈善奖”冠名。这次冠名表彰,拟定为重庆慈善最高奖项,将其打造成为重庆慈善“名片”,以后每两年举行一次,使其成为重庆慈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由重庆市慈善总会与华龙网共同打造的 “互联网+慈善”论坛活动,已进行至第八讲。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况由志介绍:“我们不仅探讨互联网+慈善在重庆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探讨互联网捐赠行为如何在法治规范中得到成长壮大,也通过这种形式宣传重庆慈善工作,传播慈善理念,让广大民众更直观更详尽地了解慈善、认知慈善、投身慈善。”

注重慈善文化建设,以文化的形式传播慈善理念、培育慈善意识、传授慈善知识和技能,是重庆近年来推进慈善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蕴含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的慈善工作应有内核。

为打造重庆慈善文化品牌,市慈善总会创办了《重庆慈善》杂志,与大渝网合作开设“重庆慈善”栏目,与华龙网合作宣传重庆慈善总会网,还组织并鼓励作家深入慈善领域采风,收集素材撰写“巴渝慈善”文学作品,拟集结成“巴渝慈善文学丛书”出版。

文化理念的倡导,让重庆慈善处处都被贴上文化的标签。从“人人重庆,人人慈善”“让公益成为一种习惯”广告语的确定,到“小火柴公益支教” “圆梦行动·福彩助学”“美好视界·光明行”“爱心助回头”一个个慈善项目的品牌化;从到山区学校设立“重庆作家作品阅览室”,到组织专家学者举办“扶贫济困 人人慈善”论坛;从首倡 “道德风尚基金”,到举办“重庆好人” “重庆最美家庭” “爱老敬老道德风尚奖”“重庆好邻居”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从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到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集中宣传,让重庆慈善处处彰显独特文化内涵,慈善意识也因此更加深入人心,慈善的社会教化功能也得以突出展现。

“我国慈善事业历史悠久,慈善精神之所以薪火相传,慈善行为之所以生生不息,是因为怀善心行善举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慈善作为扶贫助弱的行为,被称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它带给人的是温暖和感动,传播的是社会正能量。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用文化助推慈善事业,让慈善事业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说。

创新慈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用法治推进慈善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为积极顺应《慈善法》新规定,在2016年我市慈善总会区县工作会议上,会长刘光磊就转变慈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提出明确要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探索慈善扶贫‘予渔’机制。不一味地填‘无底洞’,要强化扶贫‘造血’功能,突出重点,‘雪中送炭’,不撒‘胡椒面’,把慈善资源这块好钢用在刀刃上。”

新理念新思路,带来重庆慈善工作的系列新举措:

坚持把助力扶贫攻坚摆到首要地位,深入开展产业、健康、教育扶贫。引导金科控股集团筹集资金帮助石柱、忠县等区县10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引导力帆集团、中科控股、渝丰线缆等企业,投入资金用于秀山、武隆等地精准扶贫;推进全球能源行业领军企业NG公司和联盛新能源集团,在石柱县建设500千瓦以上的村级光伏电站。在云阳、石柱、酉阳试点设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防止大病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筹集资金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积极救助贫困患儿。在山区学校设立爱心图书室;在全市招募慈善支教志愿者赴贫困山区支教;帮助贫困高中生解决高中三年生活学杂费、资助高职贫困学生近万余人次。

坚持“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慈善捐赠募集渠道。重庆市慈善总会主动赴中华慈善总会汇报工作,争取到中华慈善总会和美国LDS慈善协会捐赠;聘请有社会影响力的成功人士和单位为“爱心慈善顾问”为“爱心慈善顾问”单位,会同市工商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走进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召开座谈会,增进沟通交流。在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中,国有企业举牌承诺捐赠款物5030万元、外资企业举牌承诺捐赠2069万元。现仅市慈善总会而言,已建有各类慈善基金87支,规模8.8亿元。

坚持“新媒体”助力,积极探索互联网捐赠。市慈善总会加强与重庆邮电大学、华龙网、重庆晨报合作,推进互联网捐赠。先后开通官方网站在线捐赠、支付宝二维码捐赠、微信捐赠平台,接通腾讯乐捐平台,为人人慈善开辟了快捷通道。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提高慈善组织形象和公信力。出台《志愿者总队章程》,现全市志愿者组织发展到54个大队189个中队1.69万人,已成为全市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志愿者组织之一;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全年公开慈善信息1300多条次。

2016年,市慈善总会本级筹募款物5.49亿元。今年上半年,共募集和争取慈善款物2.9亿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7%。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市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市慈善工作者的倾心投入,重庆慈善工作一定会在《慈善法》的规范和引领下,吸纳更多企业和热心市民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人人慈善。

母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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