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意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时间: 2017-09-05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13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司法部4日公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

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意见分别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实体平台建设中,明确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地(市)一级实体平台建设不作统一要求,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热线平台建设中,明确了热线平台的对外服务功能和后台管理功能。在网络平台建设中,规定网络平台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提出要形成以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中枢、以各省(区、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集群,通过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意见的出台,对于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司法部出台意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司法部4日公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

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意见分别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实体平台建设中,明确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地(市)一级实体平台建设不作统一要求,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热线平台建设中,明确了热线平台的对外服务功能和后台管理功能。在网络平台建设中,规定网络平台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提出要形成以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中枢、以各省(区、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集群,通过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意见的出台,对于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