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民政局依法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

时间: 2017-09-07 来源: 石柱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51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维 马秋菊) 石柱县民政局依法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四项服务”,并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排忧解难,实施关爱服务平台体系、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三个建设”,夯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基础保障,强化“四大救助”,健全完善农村“三留守”困境人员政策保障。

这“四项服务”如下:每季度对“三留守”人员信息库进行动态调整上报市民政局。每月对重点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情况进行统计,与相关部门协调,成功实现重点干预帮扶380名;完成对172个农村困境老人看护材料审核,正向县财政局去报告划拨看护补贴10.32万元;召开“三留守工作联席会,重点落实无户籍儿童上户问题建立了656个特色“连心姊妹”留守妇女互助组;接受重庆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督查,得到肯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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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民政局依法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维 马秋菊) 石柱县民政局依法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四项服务”,并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排忧解难,实施关爱服务平台体系、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三个建设”,夯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基础保障,强化“四大救助”,健全完善农村“三留守”困境人员政策保障。

这“四项服务”如下:每季度对“三留守”人员信息库进行动态调整上报市民政局。每月对重点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情况进行统计,与相关部门协调,成功实现重点干预帮扶380名;完成对172个农村困境老人看护材料审核,正向县财政局去报告划拨看护补贴10.32万元;召开“三留守工作联席会,重点落实无户籍儿童上户问题建立了656个特色“连心姊妹”留守妇女互助组;接受重庆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督查,得到肯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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