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督查黔江建筑施工安全

时间: 2017-09-2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39

重庆长安网讯 (通讯员 冉光福) 9月21日,由市城乡建委副巡视员陈建明带队的市城乡建委第十一督查组督查了黔江区建筑施工安全。

督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了学府花苑、武陵监狱一标、山台山观澜组团3个在建项目,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重点行为、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等方面认真开展了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1条,对2个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1个项目发出了执法建议书,将由区城乡建委依法实施处罚。督查组还指出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专项施工方案、验收、检查等签字问题。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市城乡建委督查黔江建筑施工安全

重庆长安网讯 (通讯员 冉光福) 9月21日,由市城乡建委副巡视员陈建明带队的市城乡建委第十一督查组督查了黔江区建筑施工安全。

督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了学府花苑、武陵监狱一标、山台山观澜组团3个在建项目,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重点行为、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等方面认真开展了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1条,对2个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1个项目发出了执法建议书,将由区城乡建委依法实施处罚。督查组还指出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专项施工方案、验收、检查等签字问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