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集体照 渝中区上清寺街道位置特殊,重要会议活动多、老旧居民区多、流动人口多,社会治理难度大。近年来,上清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谱写了基层调解工作新篇章。 培养出一批优秀调解员 近年来,上清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于细微之处见精神,于细微之处见真情”的工作理念,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为上清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基层调解工作新篇章。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调委会将一批有调解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还发动社区老党员、老干部、退休教师、楼幢长等组成民间纠纷义务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队伍,充分利用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公安干警、退休法官的专业优势,组建兼有理论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业务精英队伍,对复杂且难度较大的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法规专业咨询服务,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 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街道调委会坚持每年组织专业培训1-2次,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员例会,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全面培训指导社区调委会工作规范化运作,使辖区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街道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民调解工作者,目前已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重庆市优秀政法干警”1人,“重庆市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重庆市人民调解能手”1人。 实现小事不出社区 近年来,调委会规范化健全完善了“预防——排查——调处”三大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针对纠纷具体当事人以及矛盾纠纷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调委会及时把握纠纷化解最好时机,注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纠纷。 一是把握时机及时介入,做到“三在前”(即: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防止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及时做好各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进行分析,依法及时组织调解,将辖区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防线延伸到社区楼院、群众身边,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及其他极端事件的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小事拖大、升级恶化。 二是调前调查理清矛盾,做到“三清楚”,即:清楚纠纷的成因、清楚纠纷的性质、清楚纠纷的发展态势,有备应对找准矛盾症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化解矛盾纠纷也不例外。 三是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做到“三合”求“三和”(“三合”即合情合理合法,“三和”即和美和睦和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此前,针对辖区桂花园社区棚改两个标段征收期间,调委会成员们主动上门入户个别调解达300余人次,涉及棚改征收462户、1000余人,没有引发一起群体性事件,没有一户居民因棚改征收问题到上级部门上访,签约率超过98%。 重庆长安网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