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芳) “向院长,马法官,父母委托我来一定要把锦旗送给您们,谢谢合川法院执行局和执行法官们尽心尽力地帮助两位老人家拿回了补助金!”近日,申请执行人江某、曹某的小儿子将一面印有“依法执行践行公平正义 恪尽职守彰显法官情怀”的锦旗送到合川法院执行局分管副院长向伟和执行法官马耀明手中,并对合川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江某、曹某的大儿子2012年不幸在煤矿作业中意外身亡,用人单位支付了受害者家属工亡补助金共计61万元,款由儿媳刘某领取。处理完丧葬事宜后,刘某分给公婆江某、曹某1万元,将余款占为已有。已满80岁高龄的江某、曹某对儿子不幸离世悲痛万分,对儿媳刘某霸占工亡补助金一事更是气愤不已。2016年4月江某、曹某向合川法院起诉,案经合川法院一审和重庆市一中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由刘某支付给江某、曹某工亡补助金合计174480元。 执行中,法院通过财产调查,发现刘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刘某做思想工作,刘某以其领取的补偿金已用于丧葬事宜和归还欠款,且需要抚养小孩为由推脱,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两位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找到合川法院要求执行。 9月13日,执行法官抓住合川法院开展“秋季集中执行”机会,在合川区政协委员见证下,再次上门执行。执行法官告知刘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刘某仍然态度坚决,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住所进行搜查,搜出少量现金和一张以他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存单。当天,合川法院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决定,并立即移送合川拘留所执行。 9月20日,刘某亲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刘某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筹钱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希望法院给其一次改过机会。当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刘某9月20日支付江某、曹某84480元,剩余款8万元(扣除已支付1万元)由刘某分期给付,江某、曹某自愿放弃利息。当天,刘某将84480元打入合川法院专用账户。 鉴于刘某已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并承认和改正了错误,合川法院于9月20日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司法拘留。 领到补助金的江某、曹某两位老人非常欣慰,对合川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因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两位老人遂委托其子送来锦旗致谢,于是有了开头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