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赵伟)为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强化办案管理,提高办案质效,防止乱办案、拖延办案、选择性办案等问题的发生,彭水县法院制定了《执行人员办案责任清单(试行)》,给执行人员及书记员戴上“紧箍咒”,确保执行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彭水法院结合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彭水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执行人员办案责任清单(试行)》,清单明确规定了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对案件采取执行措施的及时性、财产处置变现、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的管理、强制措施的运用、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十二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书记员在案件查控、结案案件的文书上网、临控、节点录入、扫描上传、案件装订工作十项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办案人员依法正确履行相关办案职权,对自己履职行为负责,对违法权力清单规定,故意错误履职或重大过失履职产生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执行人员办案责任清单(试行)》必将有力的促进执行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得到落实,强化办案人员履职责任感,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