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用这么一个大而无当的题目,并不是想哗众取宠,我只是尽量用自己嘶哑的嗓门高声喧哗,引起注意。大道理我不会讲,也讲不好。还是先讲事实。 我们接到一个妇女报警,称和前夫发生纠纷,希望警察前去处理。我和同事赶到一栋老式住宅,爬上八楼。一个50多岁的妇女,站在一家住户门口哭诉:“我要进去看儿子,我前夫不准进,把我推搡出来,你们警察可要替我做主啊……” 我们敲开门。她的前夫怒气冲冲朝我们诉说这个妇女当年犯下的错误:“儿子两岁时,她就嫌我穷,闹离婚,抛弃我们嫁给别人。叫她给儿子生活费,她一分钱不给,现在儿子大了,就想起养儿防老了!天底下没这么便宜的事!”我心想,即便夫妻离婚甚至反目,但母子关系永远都存在,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应该得到满足吧。我反问他:“儿子多大了?”中年男人说:“二十好几了。”“成年了就应该让孩子作判断,你不应该干涉。”于是,我进屋询问孩子。谁料,孩子态度斩钉截铁,坚决不同意。他气愤地说:“她不是只想见见我这么简单,她现在老了需要照顾,就想到我了,太自私!父亲为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不认她这个妈!这与你们警察无关!” 事已至此,我转身对泪眼汪汪的妇女说:“孩子成年了,他有权决定自己的事情,他不愿见你,我们警察也爱莫能助啊……”我反复给她解释,这事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职责范围了,我们帮不了她,但她仍旧嚎啕大哭。她说:“你们做做好事,不行吗?” 她来到楼下,站在院坝中,像祥林嫂似地跟街坊们倾诉:“当年我付不起儿子的抚养费情有可原啊,我嫁了别人,和他有了小孩,现在老公出车祸去世了,我该怎么办?我想见儿子,你们警察都不帮忙啊?”周围群众随声附和:“警官,你们就去劝劝孩子吧!” 此时,我的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同情,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啊!你有想见他的情感,他有拒绝见你的权利。你说,我们做警察也不能强人所难。 当我们驾驶警车离开院坝时,我从反观镜上看到那个妇女瞪着我们远去时那近乎绝望的眼神,我的心也揪紧了,更被震住了。此刻,她是不是对我,乃至对我们警察这个群体充满了怨怼之情呢?我不知道。虽然她在处理个人问题上有些偏执,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我,有法律意义上的公权力的我,却依然帮不了她。我猜想,她也没有多少能够帮她摆脱目前困境的朋友,于是她才拨打110。而我在现实工作中,遇到大量这样的家务事,我们需要时时刻刻去面对,能不能组织一个类似义工的组织来解决这样庞大的问题,调解这样的矛盾呢? 我在内心也这样开导自己,警察的责任,不是一个无限责任,法律管天管地,却管不了人的情感世界,这,是不是我们公安机制运行的一个死穴呢?很多人但凡遇到琐事都会打110,请求警察来帮忙,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但有的事情,我们确实也无法解决,很是难过,像我这样的警察,是不是多愁善感了些?事后,我悄悄又给妇女的儿子打了电话:“你不要把你母亲想见你的这样一个小小要求想得很复杂,我想她无非就是想见你一下而已……”但电话那头丢下一句:“你是不是有啥企图?”我哭笑不得,被这句话哽得顿时无语。 希望每一个求助者,都能够理解一个警察内心的挣扎与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