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猪掉落高速路 两个人来认领

时间: 2017-12-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63

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李东明) 12月24日下午,一头生猪掉落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马垭口隧道(巫山县境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竟然有两位失主都称是自己掉落的生猪。经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发现,其中一名“失主”说了谎。

当日下午1时15分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马垭口隧道(巫山县境内)的行车道上有一头猪。

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看见一辆号牌为鄂Q***的红色厢式货车停在隧道里的应急停车港,货厢里挤满了生猪,同时隧道检修道里面还有一头大肥猪。货车驾驶员告诉执法人员,这头猪是从自己车上掉落的,正准备将它带走。

由于车厢栅栏完好无缺,执法人员起了疑心,于是通知巫山监控中心调取事发现场的录像。

就在这时,执法人员又接到报警,对方称在马垭口隧道掉落了一只猪,目前正往回赶,请执法人员帮忙查找。

不久,一辆号牌为渝F***的皮卡车到了现场,车厢里边也是一群大肥猪,驾驶员称由于铁笼门锁扣断裂,有一头猪从车上掉落。考虑隧道里停车不安全,于是到前方收费站掉头回来寻找。

执法人员查看车辆装载情况和货单,并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比对,确定这头猪是从皮卡车上掉落的。

红色货车驾驶人这时承认,猪不是自己车上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皮卡车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帮助他把掉落的猪抬回车上,挽回了数千元的损失。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一头猪掉落高速路 两个人来认领

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李东明) 12月24日下午,一头生猪掉落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马垭口隧道(巫山县境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竟然有两位失主都称是自己掉落的生猪。经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发现,其中一名“失主”说了谎。

当日下午1时15分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马垭口隧道(巫山县境内)的行车道上有一头猪。

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看见一辆号牌为鄂Q***的红色厢式货车停在隧道里的应急停车港,货厢里挤满了生猪,同时隧道检修道里面还有一头大肥猪。货车驾驶员告诉执法人员,这头猪是从自己车上掉落的,正准备将它带走。

由于车厢栅栏完好无缺,执法人员起了疑心,于是通知巫山监控中心调取事发现场的录像。

就在这时,执法人员又接到报警,对方称在马垭口隧道掉落了一只猪,目前正往回赶,请执法人员帮忙查找。

不久,一辆号牌为渝F***的皮卡车到了现场,车厢里边也是一群大肥猪,驾驶员称由于铁笼门锁扣断裂,有一头猪从车上掉落。考虑隧道里停车不安全,于是到前方收费站掉头回来寻找。

执法人员查看车辆装载情况和货单,并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比对,确定这头猪是从皮卡车上掉落的。

红色货车驾驶人这时承认,猪不是自己车上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皮卡车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帮助他把掉落的猪抬回车上,挽回了数千元的损失。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