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宇)近日,彭水县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普子镇一位74岁古稀老人陈某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从法官手里拿到了拖欠达15年的劳务费4300元,满怀喜悦,对法院的办事效率称赞万分。 2003年9月,陈某在石柱县为包工头吴某承包的公路做堡坎,4个月后,工程完工。吴某向陈某支付了一部分劳务费,余款4300元,吴某以发包方没有结账为由无钱支付,向陈某写了一张欠条。十多年来,陈某多次找吴某讨要,吴某每次以未结到帐为由拒绝支付,并多次更换手机号码,躲避债务。陈某多次索要未果,一纸诉状将吴某起诉到法庭。 法院受理后,发现本案系民工工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而欠薪时间长,立即启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多方查找吴某的下落、联系方式,最终联系上吴某。吴某在庭审中辩称其只是代班,不是实际欠薪主体,打欠条只是为了证明发包人欠吴某的金额,以便一起去讨薪,法官通过仔细询问,指出吴某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并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支付报酬的法律后果,吴某最后表示愿意立即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