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做了什么 看立法—— 审议 审议法规35件,表决通过31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24件。《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已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制定 制定了《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修订 修订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港口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修正 对《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13件法规进行集中修正。 看监督——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3个 1、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我 市 2016 年 1 ~ 6 月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 市 2016 年 1 ~ 6 月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执行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6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 2 、«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 3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实施情况 4 、«重庆市邮政条例»实施情况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受全国人大委托)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受全国人大委托) 专题询问3次 1、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2、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3、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看决定和任免工作—— 1、作出关于开县、梁平、武隆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指导新设区成功召开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2、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8人次。组织9次290人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任前发言制度,11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表态发言。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55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庄严宣誓。指导市“一府两院”和区县人大开展宪法宣誓工作。 3、指导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市人大代表31名,依法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62人次。市四届人大现有代表868名。 看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各区县督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培训了500多名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骨干。 全市区县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共选举产生区县人大代表10987名、乡镇人大代表46752名。截至目前,38个区县全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依法设立了人大法制、财经等3个专门委员会;809个乡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 看代表工作—— 1、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5件议案、97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2、对24家办理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促进落实了一批建议事项。 3、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难点问题的建议,由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 4、代表建议在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的达83%,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5、探索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工作机制。 6、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共接待基层市代表101名,将收集到的171条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交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处理。 7,93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736人次代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8,326名市人大代表在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述职。 9,组织代表学习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人大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10,推进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2017年要干些什么? 立法的重点—— 计划审议法规案7件。继续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和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献血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指导和支持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 列入立法预备项目12件。推进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管理、民用航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天然气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地名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全民健身等方面的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审议程序。 监督的重点——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建立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工作制度。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开展医保资金管理使用、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华侨权益保护等专题调研。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对上一年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等8个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我市宪法宣誓、水资源管理、教育督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道路运输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代表工作—— 继续推进“两联一述”。巩固实施主任接待日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 深化代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等活动。坚持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代表述职制度化、规范化。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落实情况跟踪机制,对代表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代表选举依法进行。加强对新任市人大代表、区县和乡镇(街道)人大领导干部的培训,指导区县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到对新任代表当年培训全覆盖。 加强代表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对代表的履职服务和管理,使人大代表严格依法执行职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自身建设——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 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