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汪小丽) 日前,秀山县司法局将1名被撤销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羊某收监执行。 据悉,2014年4月,羊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4年4月25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止。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羊某因超期到秀山县司法局报到而被记警告一次后,于2014年5月23日到官庄司法所首次报到。2014年6月9日,官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矫正对象电话抽查中,发现其手机一直关机。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到其居住的村居进行了查找,也与其家人进行了联系,但都不知道他具体行踪。 羊某最终因脱管一个月,被秀山县司法局提请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014年8月,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下发了收监执行裁定书。 因羊某下落不明,一直无法收监执行。通过秀山县司法局的协调,2017年9月,秀山县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8年1月18日,羊某被浙江省嘉兴市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秀山县司法局立即与该县公安机关一起奔赴嘉兴市。通过秀山县司法局的多方协调、沟通,该名社区服刑人员被关押在浙江省嘉善县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