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谢愈) 近年来,彭水法院始终坚持基层建设,以意识带动行动,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新突破。 树立“以质效为航标”意识。切实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和效率,将案件质效视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紧扣质效考核指标扎实开展审判工作。2017年,彭水法院二个人民法庭质效考核指标进入全市前十,分别位列第六、九名。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意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细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2017年人民法庭共计开展诉调对接213件次,便民联络员履职586件次,发放便民联络员履职经费三万余元,挑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深入当地开展巡回审判73次,让群众足不出村享受到司法服务。 树立“以改革为引领”意识。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造专门的家事审判场所,抽调专人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坚持温情审判、调解优先、不公开开庭原则。2017年人民法庭共计审结家事纠纷案件613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820余次,调解结案244件,当事人自行撤诉161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件。 树立“以廉洁为底线”意识。不断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廉洁建设,坚持挺纪在前,对违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树立风清气正的司法形象。每年坚持分管院领导与人民法庭庭长、庭长与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适时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