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冯罗兰) “对于这笔货款我原本是不抱希望的,万万没想到还能拿到,太感谢荣昌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了。”3月19日,申请人周某的妻子第二次拿着锦旗送到荣昌区法院,感谢执行局法官帮助她追回拖欠三年的货款。 据悉,刘某于2014年12月16日在周某处购进价值32400元的防盗门,安装完成后,刘某开具了欠条,但到了规定时间却无理推脱。今年2月13日,周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下落。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到法院后,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刘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缴纳了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