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马雯雯 通讯员 谢朝聘)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等制度是为有效防止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基本举措。可是在彭水县高谷镇,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不仅没有每周到辖区司法所报道,反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慰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3月27日上午,记者跟随高谷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辖区全体社区矫正人员一行,前往高谷镇大青村1组一农户家中,见到了这位“特殊”的矫正人员。 “老王,身体恢复得可好?今天我们带大家来看望你,你在家好好养病的同时,也要加强学习哦!”社区矫正人员王某,系彭水县高谷镇人,2017年10月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成为了高谷镇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2018年1月,王某被查出身患直肠癌,必须外出手术。因处于矫正期间,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文件并根据其身体实际情况,高谷司法所经合议并报备县司法局免除王某公益劳动、允许其监护人代报到,并批假让其就医。手术之后,虚弱的王某只能卧床在家修养。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高谷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对他进行了走访活动,以便随时解他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以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并尽力帮助他解决困难。3月初,在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司法所向高谷镇政府提出给予王某1000元救助资金的申请。27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政府补贴及大家募捐的慰问金再次前往王某家中走访调查并表示慰问。 “我从入矫以来,一直得到司法所的关心和帮助,现在因为生病无法正常报道学习,没想到你们还专程到我家来看望我,太感谢了,我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交谈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的解了王某身体、生活等方面情况,并鼓励他积极勇敢面对生活,树立信心,希望他早日康复,并将政府补贴和大家募捐的慰问金交到王某手中。慰问结束后,高谷司法所还组织了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活动。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但并不意味着它必须以冷冰冰的方式实现,给予社区矫正人员更多关怀和帮助,不但有利于维护其心理健康,更可以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