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邱腊梅)近日,彭水县司法局接收了一名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宁某。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宁某入矫后不久得知,宁某所在学校准备给予劝其退学处分,为了保护服刑人员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该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多方协调沟通,使宁某能继续完成学业。 该局工作人员首先与宁某所在学校取得联系,说明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希望校方能给予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顺利完成学业的机会,并为其争取了十五天的缓冲时间;其次联系宁某家人,让家人对其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同时立即向市司法局汇报此情况,请市司法局出面与湖北省司法厅、教育厅取得联系,湖北省教育厅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宁某所在学校取得联系。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最终为该名服刑人员争取到继续就读的机会。 宁某及其父母表示,一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接受改造,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不成为社会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