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新任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 300名人民监督员宣誓履职

时间: 2018-04-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01


 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本网讯 昨日下午,市司法局举行新任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宣布了关于增选重庆市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并向新增选的84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随后,近300名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宽,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出席颁证宣誓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键主持仪式。

近年,市司法局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稳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人民监督员队伍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履职能力持续增强,管理规范不断完善。近3年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526件2060人次,参与其他检务活动1144人次,人均履职次数居全国前列。

陈胜才在讲话中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承“监督既是鞭策,更是支持”的理念,诚请各位人民监督员以对法治、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履行监督职责,既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监督,又对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和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监督;既在监督过程中善于发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又敢于指出问题,更注重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将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及时了解、充分尊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愿,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面对面与人民监督员沟通交流,真正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服好务。

张德宽在讲话中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人民监督员要不断提升履职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一是要有进取心,不断提升能力。作为人民监督员,要熟练掌握监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特别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要有责任心,敢于依法监督。人民监督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监督、大胆监督、依法监督,要从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以及社会普遍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的办理提出监督意见,对检察业务进行监督,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三是要有公正心,树立良好形象。作为代表人民群众履行监督职能的监督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公平公正,敢于亮剑,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人民监督员应有的作用;在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颁证宣誓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还举行了专项业务培训。司法部法制司、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监督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以及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培训。

记者 舒楚寒 饶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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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新任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 300名人民监督员宣誓履职


 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本网讯 昨日下午,市司法局举行新任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宣布了关于增选重庆市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并向新增选的84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随后,近300名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宽,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出席颁证宣誓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键主持仪式。

近年,市司法局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稳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人民监督员队伍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履职能力持续增强,管理规范不断完善。近3年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526件2060人次,参与其他检务活动1144人次,人均履职次数居全国前列。

陈胜才在讲话中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承“监督既是鞭策,更是支持”的理念,诚请各位人民监督员以对法治、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履行监督职责,既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监督,又对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和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监督;既在监督过程中善于发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又敢于指出问题,更注重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将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及时了解、充分尊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愿,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面对面与人民监督员沟通交流,真正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服好务。

张德宽在讲话中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人民监督员要不断提升履职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一是要有进取心,不断提升能力。作为人民监督员,要熟练掌握监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特别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要有责任心,敢于依法监督。人民监督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监督、大胆监督、依法监督,要从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以及社会普遍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的办理提出监督意见,对检察业务进行监督,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三是要有公正心,树立良好形象。作为代表人民群众履行监督职能的监督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公平公正,敢于亮剑,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人民监督员应有的作用;在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颁证宣誓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还举行了专项业务培训。司法部法制司、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监督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以及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培训。

记者 舒楚寒 饶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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