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萌)彭水法院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积极贯彻落实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一是细化保险纠纷案件,分庭管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保险纠纷案件分为交通事故涉保纠纷及其他涉保纠纷。交通事故涉保纠纷由审监庭负责。其他涉保纠纷由立案庭负责。 二是创新调解对接流程,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涉保纠纷无论是否立案,均由相应庭室负责到底,不再区分立案前和立案后。如,交通事故涉保纠纷,由立案庭通知审监庭接手,审监庭负责案件的立案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派调解,减少中间程序,严格控制纠纷解决时限。 三是建立网络便利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方便开展与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沟通案件的情况,并探讨法律问题及保险专业问题。 四是无纸化诉调对接与台账制度结合,保障案卷安全。将委托给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诉中案件,通过微信移送当事人诉状、主要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复杂案件和立案前委托调解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的具体案件负责人签字建立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