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 (通讯员 贺清)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璧山区司法局从领导队伍建设、登记制度建设、共享机制建设、诚信档案建设四方面入手,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璧山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4次工作会议,分析行业信用建设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建立信用记录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了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登记制度,将有关信息录入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平台(《信用璧山》),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更新,对守信和失信的机构或工作人员适时在《信用璧山》对外进行公开公布。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充分利用《璧山网》《重庆市司法行政网》《西部律师网》《西部公证网》等信息载体,适时将本单位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纳入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 建立和落实“一人一组一档一策”工作措施,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律师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