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警察履职保障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案件范围、主要职责、审批流程、履职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 据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司法警察参与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承担现场保护和勘验、调取证据、诉讼出庭、法律文书送达等相关职责。 该办法规定,司法警察根据案情需要,在检察官的指挥指导下,对涉案现场进行安全保护;协助检察官、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对涉案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保护相关证据资料;在办案检察官的指挥下,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涉案人员逃离现场、转移涉案物品、隐匿或者销毁证据;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现场勘验活动的人员,应及时予以控制,并保护现场检察人员或勘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据介绍,司法警察参与调取证据时,可以协助检察官询问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涉案人员,并向其明确告知配合义务。受承办检察官的委托,司法警察还可参加相关书证、物证和视频资料等证据的收集、调取工作。 根据该办法,参与法律文书送达时,司法警察应配合承办检察官宣读法律文书,确保现场秩序,并可受检察官指派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此外,根据案件需要,司法警察还承担参加公益诉讼案件有关检察人员和重要证人的出庭保护职责。 据统计,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已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71件,摸排线索161条,出警5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