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舒楚寒)“我们会尽快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长江的问题,还群众一片绿水青山。”11日上午,江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顶着烈日,再次来到江津区珞璜镇向当地政府发出并宣告检察建议后,政府负责人当场作出了整改承诺。当天,司法警察也同检察官、环保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再次取证。 据江津区检察院民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检察官在一次走访中发现,珞璜场镇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长江,造成水体污染,对此,该院依法进行了调查。 调查后发现,珞璜镇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建设之中,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了长江。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并且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垃圾、污水集中处理,推广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污水达标排放,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关规定。 “珞璜镇政府负有建设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法定职责,但未全面充分履行职责,辖区部分污水管网尚未建设,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的状态。”检察官表示,对此,他们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镇政府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做到污水管网硬件设施建设全面覆盖,确保辖区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建议机关向我送达了检察建议,既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当天,检察官在镇政府送达并现场宣告了检察建议后,镇政府负责人称,下一步将按照检察建议,加快管网建设,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工作。 随后,根据市检察院出台《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江津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检察官、以及环保局工作人员一起,再次到排污现场进行了取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