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法官到许老太家中了解情况 7月17日,云阳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法官刘媛和法官助理杨凡到辖区清水土家族乡岐山村,巡回审理一起九旬老人诉八子女赡养案。 原告许老太今年90岁高龄,育有3男5女。十几年前,子女们分家时,商定许老太随小儿子生活,其他子女根据自身能力负担老人生活、治病的开支。近几年,由于年事已高,老人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开支增加,故要求子女履行更多赡养义务。子女们的意见与老人不合,于是,老人将8个子女均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先前治病开支2479元,今后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此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提前到岐山村,向老人、邻居、村委会等了解老人子女平时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又于7月17日,将法庭搬到岐山村,组织院坝庭审,让许老太和其子女充分发表意见,现场协商赡养方案。庭审中,法官向子女们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并从地方风俗等多方面进行劝导,促成了赡养方案的达成。 通讯员 覃 辉 郑梦芬 记者 罗 翠 摄 |